課程若遇到報名後,因相關原因無法參與課程者,請依下列規定申請辦理退費或是調課。
一、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,因故無法上課,依下列情形辦理退費
1. 一般情況
- A.自繳費後至上課10天前提出費申請者,將退還繳納總金額100%。
- B.自繳費後至上課3天前提出退費申請者,將退還繳納總金額90%。
- C.自繳費後至上課1天前提出退申請者,將退還繳納總金額80%。
- D.開課後第一日(或第一堂課)提出退費申請者,將退還繳納總金額70%。
- E.開課後第二日(或第二堂將不予受理退費。
- *上述計算以實際天數計(含例假日,不以上班日計。
- *以上退費若使用台新銀行,無須支付匯款手續費,使用其他銀行,匯款手續費於返還時直接扣除。
2. 特殊情況(下列情況,可酌情給全額退費)
- A.學員本人因心冠疫情確診、匡列、重病住院或感染流行性疾病(需附中央健保局特約區域醫院以上之醫院出具之證明)無法上課,如於開課前發生,所繳費用全額退還;已上課後,則依尚未授時數比例退費。
- B.本公司因招生不足致法開班、資格審查後無法參與課程等因素。
二、若逢強烈風、地震等天災,依照台北市政府人事行政局宣佈停止上班之公告狀況,承辦人會以簡訊與電話通知課程延期或取消。
三、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,因故無法上課於課程前3天提出申請,可辦理調課,調課次數以一次為限,若申請後仍無法如期上課,將不予受理退費。
四、退費辦理方式:
- 1.退費申請請mail致課務行政窗口:joannachnag02@gmail.com
請註明
- a.課程名稱
- b.報名時間
- c.學員姓名/電話
- d.退費原因
- e.退款銀行/帳號/戶名
- 2. 退費款項將以款方式於收到退費申請相關資料後10日內入指定帳戶。